一、依據教育部 109 年 11 月 24 日臺教技(一)字第 1090168424 號函及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109 年 11 月 19 日發就字第 1093501226 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鼓勵失業勞工受僱從事營造業工作,協助充實營造業之人力,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業於 109 年 9 月 7 日實施「鼓勵失業勞工受僱營造業工作試辦計畫」。隨文檢附協助措施流程圖一份,相關資訊可至該署官網( https://www.wda.gov.tw/cp.aspxn=A25A31DE8D66F1C6&s=9CEE0EACEB58DF7F )查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