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「112 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」託播訊息如下:
(一)託播期間:即日起至 10 月 31 日。
(二)託播內容: 112 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於 10 月開徵,繳納期間自 10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,請如期繳納,彰化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。
二、為加強宣導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相關訊息,其宣導影片可點選本局官方網站/主題服務/宣導專區/宣導影片連結
(https://gov.tw/gca)連結或分享「彰化縣地方稅務局」YouTube 頻道影片(https://reurl.cc/edDNEb)俾利協助宣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