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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江建昱 - 訓育組長 | 2023-03-17 | 人氣:256
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教署 112 年 2 月 9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008249 號函辦理。  

二、為落實國民中小學校實施戶外教育,以期擴展學生的學習 場域,提供多元學習內涵,豐富學習意義,實踐「讓學習 走入真實世界」之理念,
    以達成自發、互動、共好之學習 目標,酌予補助經費。各計畫補助摘要如下(餘未盡事宜, 請詳參計畫書):  

(一)「學校實施戶外教育」計畫:每校以補助新臺幣(以下 同)3 萬元為原則,最高補助 6 萬元整,申請對象為本縣非偏遠地區之縣立國中小。  

(二)「學校推展優質戶外教育路線」計畫:每校補助最高 35 萬元,其中資本門經費以百分之四十為限,申請對象為本縣縣立國中小。
     應展現優質戶外教育課程,回應十二年國教課綱精神,供其他學校參與觀摩及體驗,同時整合社區資源融入地方創生精神。  

(三)「學校辦理戶外教育自主學習課程」計畫:每案補助上 限 3 萬元,每一校每學年上限為 4 案,申請對象為本縣縣立國中小;請以師生為主體共
     同規劃課程,適時引入家 長志工資源,以規劃(跨縣市或同縣市跨越不同行政 區) 2 日以上之跨區域住宿型戶外教育自主學習課程為原則。  

三、倘貴校有意願申請本計畫,請依本文所附各項計畫表格申 請,如用舊表格申請,則不予通過,並請於 112 年 4 月 14 日 (星期五)前將申請文件
    (核章正本一式 2 份),逕送至彰化縣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收(地址:彰化市中山路二段 678 號),信封封面請註明「彰化縣 112 學年度戶外教
    育申請計畫」。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憑,逾時送達,資料不全或資格不符者均不予受理,計畫 WORD 電子檔及核章經費表掃描檔請併寄至 zic6379@chc.edu.tw ,以利後續申請辦理。  

四、本案實施期程自 112 年 8 月 1 日至 113 年 7 月 31 日,俟教育部國 教署核定後實施。  

五、本府將召開本縣國民中小學 112 學年度實施戶外教育補助說 明研習會,另案通知研習時間及研習代碼。  

六、檢附各項申請計畫、教育部補(捐)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 基準表共 4 份。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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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) 376470000A_1120095560_ATTACH1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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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) 376470000A_1120095560_ATTACH2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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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) 376470000A_1120095560_ATTACH3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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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4) 376470000A_1120095560_ATTACH4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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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5) 補助推展優質戶外教育路線-公文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