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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美娟 - 訓育組長 | 2016-02-02 | 人氣:612

說明:

 

 

一、

依據本縣女童軍會 105年 1月 25 日彰女童字第 105000001 號函辦理。

 

二、

推薦表請於 4月 8日(星期五)前寄送至本縣女童軍會(地址:彰化縣秀水鄉安東村中山路 202 號)初審。

 

三、

推薦名額:每團一名,請勿重複推薦。

 

四、

推薦資格:

 

(一)

登記合格之各級女童軍且連續登記至少二年以上者。

 

(二)

須參加縣市女童軍會或區域性女童軍活動有紀錄及相關證明。

 

五、

推薦辦法:

 

(一)

請填妥推薦表,並附女童軍證正反面影本乙張,推薦表須經團長、團主任委員蓋章,未蓋章者不予審核,且不退件。

 

(二)

凡參加各項女童軍活動紀錄及優良事蹟等請檢附證明資料(如參加女童軍服務活動證明、考驗、榮譽獎狀、證書等影本),參加女童軍活動照片(需著女童軍制服並註明時間、地點)與女童軍相關之服務活動文件。

 

(三)

推薦表須依規定申請時間前寄至本縣女童軍會,逾期申請或資料不全者,不予受理。

 

(四)

推薦表各項文件(含照片),請以 A4 紙張製作書寫,俾利整理與審查。

 

六、

相關辦法請參閱總會網站 http://www.gstaiwan.or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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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) 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105年度優秀女童軍獎章推薦頒授辦法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