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本府 112 年 6 月 16 日府新傳字第 1120229719 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為降低行人交通事故死傷,行政院「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 領」列出工程、教育、監理及執法 4 面向並提出 19 項行動方案。「教育面向」從學校教育著手,擴展至社會教育,共 3 項行動方案: |
(一) | 「交安教育向前行」:將行人優先、停讓文化納入課程模組重點主軸。 |
(二) | 「村里來開講」:規劃路老師深入社區村里、路口及事故地點向高齡者宣講。 |
(三) | 「停讓你我他」:透過中央及地方縣市政府分進合擊推廣停讓文化。 |
三、 | 本府將檢核各校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校課程總體計畫的情形,請貴校落實推動分齡分眾、適性教育的交通安全教育,以「行人優先、停讓文化」為重點主軸,配合交通安全教育課程模組,讓尊重行人、禮讓行人的觀念逐步養成 ,以形塑以人為本、行人優先的優質交安文化。 |
四、 | 行政院特策製旨揭說明資料,請至行政院全球資訊網(https://www.ey.gov.tw/Index)「政策與計畫─政策櫥窗-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」 之相關連結下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