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本府 112 年 2 月 17 日府交工字第 1120059313 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112 年度宣導重點(期程及宣導主題)如下,請參照配合加強宣導: |
(一) | 第一季(1-3 月):看到閃光紅燈、「停」標誌及標線,車輛應停車(車輪須完全停止狀態),確認無人車再通過。 |
(二) | 第二季(4-6 月):行人不要在路段中穿越道路,請走行人穿越道。 |
(三) | 第三季(7-9 月):路口有行人穿越,汽機車務必「停車」讓行人先行。 |
(四) | 第四季(10-12 月):行經設有學校、醫院標誌之路段、無號誌之交岔路口及其他人車擁擠處所,均應減速慢行,作隨時停車之準備。 |
三、 | 上面相關文宣或影片,可至交通安全入口網 168.motc.gov.tw 內搜尋。 |